第四条 票价与税费
4.1 票价的适用
除另有规定外,票价只适用于从出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航空运输,不包括机场与机场之间或者机场与市区之间的地面运输。票价根据您购票之日我们的有效运价计算,该票价适用于您的客票上所载明的特定日期和航程等运输内容。客票售出后,如票价调整,票款不作变动。
4.2票款的交付
4.2.1票价和费用的支付,您应使用出票地国家或地区的货币,除非在您付款或付款前我们或我们的授权代理人指定使用另一种货币。由于当地货币不能兑换等原因,我们可以自行决定接受其它种类的货币。除我们与您另有协议外,票款一概现付。
4.2.2当收取的票款与适用的票价不符或计算有误时,应按照我们的规定,由您补付不足的票款或由我们退还多收的票款。
4.3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及婴儿票价
4.3.1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票。
4.3.2儿童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提供座位。
4.3.3婴儿按照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座位时,应购买儿童票。每一成人旅客携带婴儿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购买儿童票。
4.3.4有成人陪伴儿童及婴儿应购买与其陪伴人相同舱位服务等级的客票。
4.4 税款和费用
政府、其它有关当局或者机场经营人征收的税款或者收取的费用,应当由您支付。税款和费用通常会在客票上分别列明,在您购票时,我们将告知您未包括在票价中的税款和费用。